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可让人如何是好呢?难道出路真的只剩下一条——在不道德中找寻幸福?这不就是通奸吗!如此说来,现代人的婚姻观居然与中世纪天主教的婚姻观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为结婚的人只留下通奸这唯一的一条生路。
事情上,现代人比中世纪的天主教徒更加走投无路。因为,一个天主教徒至少还有权忍着不去通奸而“道德地”生活。可是现代人,在家憋着也是不道德,出门去通奸也是不道德。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又或许,在通奸之外,我们还有另一种选择——放弃将爱情视作婚姻基础这样一个怪念头。可是,这怪念头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美国人布兰登在其所著《浪漫爱情心理学》中,讲了这么一件事情:
20世纪30年代,英国人类学家奥德利?理查德跑到北罗得西亚赞比亚的旧称。1964年10月赞比亚独立后,这一名称已废弃。,与那里的土著班巴人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有一次,他给这些班巴人讲了一个老套的英格兰传说:一个王子,爬过玻璃山、穿过大峡谷,又与一条恶龙进行殊死搏斗,历经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救出了自己心爱的姑娘,并和她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听完故事,班巴人面面相觑。最后,长老代表大家伙儿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为什么不另找一位别的姑娘?”
在古老的氏族部落,既没有婚姻,更没有爱情。那时候的情况和现在正相反:匮乏的是食物,而不是性机会。每一个女子都尽量满足身边每一个男人的性需求——这既符合她的天性,又符合部落的利益。可想而知的是,那种为我们所熟悉的、排他性的男女关系,在当时既没有发生的理由,又没有生长的土壤。即使偶尔发生了,也一定会遭到氏族其他成员的一致谴责。
所谓爱情——如果有这东西的话,是一定要建立在男女平等基础之上的。如果你的妻子是买来的,你又怎么能称得上爱她呢?在女性丧失了经济独立的地位之后,如果她们幸运地讨得丈夫的欢心,她们得到的绝不是爱,而只是宠爱——像一只宠物一样地——得到爱。
想当初,中国的一对夫妻刚行完房后的场景,一定是十分有意思的:妻子感激不尽——因为丈夫又一次让她“承恩了雨露”;而丈夫自然是洋洋自得——他又一次通过采阴的方法达到了强身健体的目的。他甚至惊喜地发现,原来儒家“仁义礼智信”这五种美德,居然全部浓缩在他的阳巨之中:“夫玉茎意欲施与者,仁也;中有空者,义也;端有节者,礼也;意欲即起,不欲即止者,信也;临事低仰者,智也。”瞧!就连阳萎都成了美德之一。男人的美德当然不仅限于阳萎,其他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好色。《飞燕外传》的作者一本正经地说:“夫淫于色,非慧男子不至也。慧则通,通则流,流而不得其防,则百物变态,为沟为壑,无所不往焉……”如果说这样的夫妻之间存在爱情,那不也太滑稽了吗?
事实上,对妻子表现出太多的柔情蜜意,自然会有损于一个丈夫的男子汉气概,这对于他建立一家之主的尊严是十分不利的。所以,男人们认为爱自己的妻子是一件卑鄙下流的事情——对于一个有教养的男人来说,缱绻缠绵的爱情,只应该用在一个精通音律和词赋的歌妓身上。那才算有品位。这种观点,直到100年前还管用。
而古希腊人干脆连与歌妓之间的感情也加以嘲笑:既然女人在身体和精神上都远逊于男人,那么,“爱”这个伟大的字眼儿,就只应该存在于男人和男人之间。现在的人们把精神恋爱称为“柏拉图式的恋爱”,这是个天大的错误。如果柏拉图死而复活,他一定会面红耳赤地为自己辩解道:“我指的可不是那个意思,我说的是男性同性恋,压根儿没女人什么事!”古希腊男人对女性毫无尊敬可言。他们所追求的那种恬然超脱的气质,也不允许他们对妻子产生细腻的感情。与妻子xing茭只是为了生孩子——这是唯一的目的。当发现狗在生育方面比妻子更在行之后,他们便大力推行“后进位”——仅限于夫妻之间的房事。而与妓女行房,则可以花样百出。《梭伦法典》规定,男性公民每月必须与妻子行房两次——以尽一个公民对城邦所负有的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而至于两次以上,梭伦本人则认为毫无必要。当时,谁要是一个月和妻子行5次房被别人知道了,一定会被当作一个乡巴佬而加以嘲笑——简直是毫无品位,恶俗到家。不过,梭伦把夫妻房事定为每月两次也委实有些过低了。要是当初把两次上调到7次的话,希腊和马其顿谁输谁赢还不好说了呢!
婚姻与爱情(2)
而古罗马人,他们天生就是农民。任何细腻的东西都是与他们的大脑不相容的。他们只喜欢三样东西:战争、角斗场表演和粗鄙的情欲。后者,主要从女奴和别人的老婆那儿得到满足。古罗马人尊敬自己的妻子,因为她是他的管家、他朋友的妹妹以及他孩子们的母亲。他甚至给予妻子财产权。只是,他不爱她——因为,他没学会这个。
到了中世纪,欧洲的夫妻之间就更不可能有爱情了。因为按天主教的说法,大家都认为性是罪恶的,婚姻只不过是通奸的替代品。虽然从世俗观点来看,通奸是比结婚更大的罪恶,但教士阶层却是要守独身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修道院的钱财流进教皇的腰包。所以,在教皇眼中,教士与女人的关系越是长久、越是具有约束性,对他利益的损害也就越大。于是,相比较而言,教士嫖妓的罪恶最轻,其次是通奸,再其次是包养情人,最为罪大恶极的,就是结婚。这个顺序,和世俗观念恰恰相反。
为了调和这个矛盾,教会便只有一条路可走——不遗余力地贬低世俗阶层夫妻间的感情。于是,教会在规定婚姻为圣事的同时,却不许男人爱他的妻子,因为这与婚姻出于生育的目的是相违背的。“对妻子炽热的爱是会破坏婚姻的,”神父希隆尼穆斯说,“没有任何事情比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情妇一样更耻辱的了。”看!爱自己的妻子,丢人;爱别人的妻子,不丢人——这就是中世纪天主教关于婚姻与爱情之间关系的看法。而另一位神父皮特?隆巴德,则为教会的态度作了更精炼的总结:“任何男人都不应该爱自己的妻子……男人对妻子的爱情过于热烈,便是比通奸更深重的罪过。”可是,怎样对待自己的妻子就算是“过于热烈”了呢?教会规定,夫妻间每天行房仅限于一次,而一年当中,却有多达273天的斋日或宗教节日——这期间是不能行房的。不然,生出的孩子就会是先天残疾。终于等到了可以行房的日子,妻子还得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需露出必要的那个小孔即可”。另外,行房期间还要杜绝一切抚摸,并仅限于一种姿势。所有这些外在的束缚倒还是无关紧要的,说不定,这反倒给夫妻间的xing爱平添了一分“偷情般的刺激”。真正要命的是,教会反复告诫夫妻二人:最细微程度性快感的产生,都是魔鬼撒旦附体的征兆。不单是实实在在的性快感,就连平日里出现在脑子里的欲念,也都是极其危险的罪恶——得赶紧去教堂找神父做忏悔,一五一十详详细细地说清楚——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之下,十之###又会发生薄伽丘在《十日谈》里讲的那个故事:教士从裤裆里掏出他的“魔鬼”,将其送入女教徒的“地狱”里去了。
严格意义上说,“爱情”这个字眼儿诞生于12世纪的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宫廷,也就是“骑士之爱”。 和绝大多数人的想法不同的是,那时的骑士大字不识一个,毫无风度可言。并且,他们与贵妇之间的爱,是绝不摒弃于飞之乐的。之所以产生骑士之爱,完全是因为通奸太普遍、太容易,以至于倒了胃口。正如一项游戏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要制定游戏规则,以增加游戏的趣味性和观赏性。于是,通奸也开始有了自己的规则。
骑士的游戏规则:
a)每一个骑士,要向所有人公开他爱慕的对象;
b)这个骑士要无条件满足他“荣誉的托管人”所提出的任何要求。
骑士们因为不识字,制定的规则自然粗糙而颟顸,而作为他们的“荣誉托管人”,贵妇们的游戏规则就要正规了许多。1174年,香槟伯爵夫人“在极为谨慎地征求了许多位夫人的意见之后”,通过了一个正式的“爱情准则”。在具体的条款之前,它居然还有一个前言:
根据本文件的要旨,我们宣布,两个婚姻配偶之间不一定有爱情;因为情人必须相互无偿地奉献一切,决不再有任何保留的动机……
接着,便是20多条正式的条款,在此摘录几条:
1婚姻绝不是排除(与丈夫之外的人有)爱情的充分理由;
3任何人都不能同时占有两个情妇;
14越是容易征服的情妇越让人看不起,越是难以征服的情妇越叫人渴望;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婚姻与爱情(3)
19爱情一旦萎缩,死亡在即,很少死灰复燃;
21真正的嫉妒总会提高爱情的价值;
25在真正的情夫眼里,只有他情敌中意的东西才有价值;
……
将上述条款中的情夫和情妇分别用丈夫和妻子加以代替的话,它居然完全适用于今天的婚姻观。看来,我们今天的婚姻规则,竟然是对800多年前通奸规则的抄袭!
那时,一场风花雪月的情事通常都是极具戏剧效果的:一个贵妇需要极大的智慧,来为她的骑士设计出各种非常富于创意的任务。这个任务,既要能在社交圈引起轰动,又要有足够的难度,还不能让她的情郎有性命之虞。而她在社交圈里的对手,则会命令她的骑士去做相反的事情。就这样,这两个骑士最后总免不了要在决斗场上争一个高下。他们各自在胸前别上一块代表己方贵妇颜色的布条,一通砍杀之后,失败者落荒而逃。而胜利者,则可同时享受到两位贵妇的芳泽——己方贵妇献身于他,是出于义务;而对方贵妇的主动投怀送抱,则完全是出于“对胜利者的仰慕”。依照惯例,肉体的接触意味着这场游戏的结束,也同时意味着下一场游戏的即将开始。
由此可见,被誉为“至高无上的爱”的amour(爱情),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
a)双方都是同一阶层的人,意即贵族;
b)女方必须是别人的老婆——未嫁的姑娘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而与自己老婆产生amour,则完全是个笑话;
c)肉体关系发生之前,一定要有一个长时间的“未遂”阶段,以增加趣味性;
d)肉体关系发生之后,双方关系要结束得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这个游戏实在是太有意思了,以至于它在每一个欧洲人的思想深处都打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时至今日,在现代人的恋爱婚姻观中,也感受得到这种“骑士之爱”浓郁的氛围。爱德华?博克斯在《欧洲风化史》中这样写道:“在所有国家中,个人情爱在历史上第一次重大的胜利确实不是以夫妇情爱的形式出现的……换句话说,较高级的爱情形式在历史上是从通奸开始的——整个阶级有系统的、双方情愿的通奸。”
正是被誉为“骑士之爱”的这种有具体规则的通奸,提高了人们在爱情方面的品位。而在此之前,男女之间的情爱总是显得过于粗俗。因为没有长长的调情期,男女像两只甲虫一样发生关系——直白、粗鲁而单调;在“骑士之爱”的游戏规则发明之后,人们将兴趣从xing茭本身转移到前戏上去了。身陷一场情事的男女,变得越来越像进入发情期的孔雀、青蛙、鸳鸯或是小丑鱼——在复杂而冗长的求爱过程当中,除了一分“做秀”的乐趣之外,还能感受到很多细腻而强烈的情绪——自我实现的骄傲、难以名状的怅惘、被征服的强烈欲望、柔肠寸断的未遂——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到了中世纪末,贵族们纷纷破落了。如今,有钱的是那些新兴资本家。可是在贵族眼里,这些刚富起来的暴发户,不过是些“土包子”而已。一个资本家的女儿要想与一个穷贵族攀亲,不拿出几十万的嫁妆就休想!势力越来越大的资产阶级自然不满于这种现状,他们要求与其经济状况相称的政治权力。于是,以出身定特权的制度自然被要求废止,这就是“自由、平等、博爱”这个口号的由来。需要说明的是,“博爱”这一条在刚被提出来的时候,主要目的还是在于资产阶级请贵族老爷们赏脸娶他们的女儿。
政治权力的重新洗牌,是一定要以道德观、价值观的重建为噱头的。于是,资产阶级便从对贵族阶层的反动出发,开始建构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