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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会不小心跟商队走散,又不小心走进这片莫名其妙的沙漠里来,再不小心掉了面纱,才会被你看到我的脸,换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第一个看到我的脸的男人,也是唯一的一个,可以了吧?”
以上纯属虚构,只有寥寥几句是实话,爱信不信随便。
“我明白了。”卡布斯信了。“那么,既然妳的父母业已去世,而真主又引导妳来解救我,我相信这件婚事必然也是阿拉的旨意,即便没有得到妳的父母的同意,但已得到阿拉的祝福,这样应该足够了……”
真方便,什么都推到阿拉身上去。
“我想我不同意也不行吧?”欧阳萱莎啼笑皆非地喃喃道。
“……所以,我们是在阿拉的祝福下得到彼此的承诺,而这……”没理会她,卡布斯径自取下右手的黄金镶宝石护腕为她戴在右臂上。“是我给妳的聘仪,希望妳能够满意。”
对中国人而言,聘仪是男方为了补偿女方家长失去女儿的损失必须付出的代价,然而对阿拉伯人来讲,聘仪是丈夫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是妻子的私人财产,丈夫不得干预,就算家里穷得连一粒米都没有了,丈夫也没有权利要妻子拿出私房钱来补贴家用。
虽然卡布斯只给她一支臂环权充聘金,但光就臂环上的那几颗硕大的宝石来看,这支臂环肯定价值不菲。不过眼看他的护腕竟然变成她的臂环,欧阳萱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么“袖珍”,不禁又遗憾起来。
为什么她会长这个样子呢?
“那现在呢?”
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头巾解下来充作她的面纱掩住半张脸,再指指适才沙漠强盗留下的足迹。
“跟在他们后面走。”
幸好!欧阳萱莎不禁松了一大口气。
原以为他会执意要先结婚,而她则坚持要先找箱子,于是两人先来一场旷世大对决,拚个妳死我活再说。没想到他却先行退让一步,提也没提什么时候要举行婚礼,看来他也没兴趣太早结婚,而她呢更没有兴趣和一个可以娶四个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结婚。所以……
上帝、阿拉、佛祖,随便哪一个,谢谢啦!
以前,如果有人问欧阳萱莎,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谁知道!
但现在,如果有人问她,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她现在就在地狱里!
“gee,我快烤焦了!”
炎炎烈日、滚滚热气,层层峦峦的黄沙无边无际,不管怎么怎么走,景致永远不变,红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尽头,沙丘的后面永远是另一座沙丘,永无止尽得令人厌烦。
“到底要走多久?”欧阳萱莎呻吟着问:“一天?还是两天?”
卡布斯沉默一下,“妳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递给她。“一口就好。”
好小气!
不过欧阳萱莎没有抗议,因为他对自己更小气,他总是在她喝过七、八次一口以后,才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这种举动也让她有点忐忑不安——这表示他们离水源还有一段相当远的距离。
“这里到底是哪里?”
“靠近库利拜。”
库利拜?哪里?
欧阳萱莎两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念的是历史又不是地理,这种回答根本搔不到痒处嘛!
“……最好不要问。”
欧阳萱莎差点又呻吟出来。
不过这还可以忍受,最可恶的是翌日午后不久,竟然刮起一阵强风,吹起浓密的沙尘来,旋转的沙子扑面而来,他们从头到脚都沾满了沙尘,能见度不到十步远,尽管如此,他们仍得顶着强风、咬紧牙关,奋力往前迈进。
白天,强风持续不断地猛烈吹拂,沙暴尘飞弥漫,太阳早就不晓得被风刮到哪里去了,燥热的空气却依然滞闷得教人难以忍受,满身大汗彷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出汗后又因潮湿而无法蒸发,嘴唇干裂,眼睛、舌头和喉咙发烫疼痛,真是令人苦不堪言。
“我……”她想告诉他她快被风吹跑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被风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时抓住她。
“不要乱跑。”
“……”
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风飕飕、寒意沁骨,汗湿的衣服使他们颤抖不已,在这种时候,卡布斯总会叫她脱掉湿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后用他宽大温暖的怀抱包褁住她,让那些又潮湿又冰凉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由他来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风处,两人半裸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这一刻,考虑的不是贞节不贞节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
“你不冷吗?”
“冷,但我承受得起,妳承受不起。”
纵使她从不浪费力气去抱怨﹗﹗1反正抱怨也没用,也从不闹别扭——那只会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应该比她更清楚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求生,但她毕竟没有吃过这种苦,就算是连打七天七夜的篮球也比不上这种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后,欧阳萱莎已经连半步也走不动了。
“对不起,我实在走不动了。”
“我背妳。”
然后,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给她。
“你不渴吗?”
“渴,但我习惯了,妳不习惯。”
出发后第五天晚上,沙暴终于静止下来,隔天,炙热的太阳又跑回来晒得他们头昏脑胀,不到一个钟头就把他们身上的衣物全都晒干了,而他的脚步也逐渐跟跄起来。
他们已经没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吗?”
“累,但我们不能停下来。”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会怪你的。”
他没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识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没有把她丢下不管的迹象。不过就算他真的丢下她不管她也不会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个把她设定到这里来送死的白痴。
他已经背着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进她肚子里,这已足够回报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里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应该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后又拖累他,这笔帐应该算打平了吧?
第二章
雨声淅沥沥地滴在耳际,蟋蟀唧唧作响,飘入鼻端的甜美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清草香,薄荷闻起来是如此清新,一时之间,欧阳萱莎还以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一切将回复正常。
然后,她徐徐打开眼,三秒后阖上,再睁开,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细看,片刻后,长叹。
呜呜呜,不是作梦!
她挺身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已被烟熏得昏黑的帐篷,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毯子,炉火上的尖嘴水壶冒着沸腾的烟,几张羊毛坐垫置于炉火远处,典型的贝都因人帐篷。
看来卡布斯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终于带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这时,门帘掀开来,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蓝袍、蓝头巾、黑面纱,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两只手,标准的阿拉伯妇女打扮。
“不,妳还不能起来!”见欧阳萱莎想起来,女人连忙放下盘子赶过来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纱,露出温和慈祥的脸,原来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妳昏睡了两天,得再多躺两天,尽量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还有妳身上的晒伤也得再抹两天药,然后才能起来。”
“两天?原来我昏睡了两天?”一出声说话,欧阳萱莎才觉得喉咙仍然很痛,声带沙哑得好象刚用砂纸刮过。
“是啊!整整两天呢!”中年妇人漾出和蔼的笑容,把盘子端过来给她。“我叫朱玛,是阿拉威部落酋长的妻子。”
“我叫……”
“阿伊莎。”朱玛又递给她一把铜制的汤匙。“卡布斯告诉过我们了,愿阿拉保佑他,他说妳是他的未婚妻,感谢真主,我们都替他高兴,原以为他终此一生不可能会结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独一辈子,于是把妳送来给他,赞美真主的睿智!”
“为什么他不想结婚?”欧阳萱莎漫不经心地随口问,瞪着盘子里的炖菜,总觉得和妈妈煮给她吃的不太一样,看上去有点恶。“是讨厌女人还是怎样?”
朱玛失笑。“不,他不是讨厌女人,是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
“怎么会?他和我就相处得很好啊!”应该算是吧?
“那是妳,不过……”朱玛想了一下。“老实告诉我,妳认为卡布斯是个怎样的人?”
“他呀?他是我见过最好看、最有魅力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女人,一定会嫉妒得恨不得宰了他。”欧阳萱莎直率地说:“不过,他的脑袋跟外表完全不搭,我原以为他不是很酷就是很浪漫,但偏偏都不是,他的个性出乎意料之外的严肃,像个老头子一样,真是令人失望……”
她夸张地叹了口气。
“幸好在必要的时候,他也懂得要变通一下,不然我一定受不了!”
朱玛听得吃吃笑个不停,“没错,就因为他的个性很正经,才会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说着,拉了张坐垫在一旁就地坐下。
阿拉伯人是没有椅子那种东西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铺上毯子就可以坐下,但一般还是会有座垫,富裕一点的也可以享受又松又软的厚丝绒靠枕,软绵绵的比躺在床上更舒服。
“为什么?”欧阳萱莎又问,一边用汤匙舀起一杓盘子里的羊肉炖菜来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尝半口。
朱玛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打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子们就爱缠着他不放,那还不要紧,但那些女孩子们只要有一个以上在他身边,用不着几句话就会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还可以硬分开他们,但女孩子打架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们,只会一本正经的告诉她们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样当然没有用,她们照打不误,最后他只好躲开……”
唔,味道不错嘛!比妈妈煮的还好吃呢!
欧阳萱莎大口吃起来。“然后呢?”
“等他长大以后,女孩们又催促父母向他父亲提亲,他父亲要他自己挑四个妻子,而他一想到结婚后天天都会有四个女人在他身边打架头就大,于是干脆向他父亲要求跟商船出去,说是渴望到远方看看,其实是想躲掉这些麻烦。”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来,感谢阿拉保佑他平安。”
“他也是妳们部落里的人?”
“不是,”朱玛摇头。“卡布斯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