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实现他所有的愿望。所以,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人,什么大侠,杀手,暴发户,世家公子,落魄千金,失意书生等等,所以这里的店小二早已是对那些奇奇怪怪这的装扮是习以为常了。着些形形□的人,每天在这里来来往往,他们有的是混混度日,有的肆意挥霍。
    而今天,今朝楼迎来的这一位客人,却是它这么久一来最古怪的一个。那人全身上下都裹在黑色的披风中,带着个有面纱的竹斗笠,帽檐还压的低低的,看不清他的模样,只能从身材上大致判断出是个男人。只见他谨慎的走进今朝楼的大门,身后还跟着一位同样打扮的蒙面人。
    “哟,客倌,您今个儿来是想吃饭啊还是玩点什么的啊?在我们今朝楼,只有您说的出,我们呐,就能给您准备好!”今朝楼的跑堂,各个都是见多识广的人物,在里面正忙着招呼客人的店小二,只消一眼就看出来人这样打扮的用意,便顺水推舟的假装根本没看到他那些斗篷帽子什么的,仍就是操着一口地道的南方口音笑嘻嘻的迎上来。
    俗话说“和气生财”,经过训练的店小二,自然都是明白这个道理。能出现在今朝楼里的这些人,打从见到来人的第一眼,就可以从他的言行,举止,气度,服饰,装扮,甚至是仆人随从的身上精准的判断出他们的身价,地狱和来着的目的,然后用相对应的说话方式,表情来招待他们,务必使每个人都感觉舒心自在。着分能耐,对于在门口做了几年的店小二的身上,已经融为一种本能,迅速到一看到人,不许要考虑就能直接做出反应。
    可今个……这位从上包到下的客倌儿,倒是让他着实费里几分工夫,对于这种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人,小二哥在心里暗自思索了下,选了个最稳当的方式开口。
    领头的,对小二的这分机灵赞赏的点点头,身后的随从却从斗篷里伸出一只手来,食指和中指间,夹着张折好的纸条,安静的递给一旁等候着的小二。
    小二也不多问,笑嘻嘻的双手接过纸条,低下眼作势去看上面写的内容,借此隐去眼底划过的一道精光:喝,连手上都套上了皮手套……防的可真是滴水不漏啊。
    折着的纸条很快就打开了,上面简简单单的写着两个字:易堂。
    不露痕迹的将纸条放进袖口,在抬头,只看到那个相貌普通的让人看到都不会留下印象的店小二机警的点点头:“成,二位先请里面歇息,今晚子时,小的再上去请您过去。“
    领头的蒙面人点点头,表示知道,便一声不响的跨步进了门,身后的随从也是悄无声息的跟上,两人由另过来的一个跑堂的领着,穿过大堂消失在墨绿色的棉布帘子后。
    虽还是清晨,但现在的今朝楼已经是人声鼎沸,酒香四溢。
    这里,是个没有时间的地方。
    先的那个小儿一边招呼着别的客人,一边还紧紧的透过眼角关注那两个人的去向。待他们完全消失在帘后后,才直起身,面朝门后的方向略思索了一会,才打了个眼色,招了招手唤来一个跟班,低头轻声的交代了几句,转身就向另一个门走去,手心里攥着的,正是刚才接过来的纸条。
    易堂,顾名思义就是交易的大堂。简单的说,来易堂的人都是准备在这里买或者卖一些东西的人。他们买卖的范围没有任何限制,可以是物,可以是命,可以是那些输红了眼的赌徒赌棍或是家道中落的世家子弟被着妻儿父母偷偷来变卖家产,也可以是那些来路不正,急于脱手的黑货销脏,总之是只要有人愿意接手,任何东西都可以拿到这里来交易。不过,这里面最特别的,就是买卖一条消息。
    来易堂买卖消息的人都知道,这条消息能进得了易堂,本身就说明了他的千真万确,童叟无欺,一但买卖达成,这条消息就只会有买卖双方知道。倘若有人泄露出去,只要这两方人能证明不是自己有心之举,那今朝楼变会负责这消息的隐秘性。
    当然,在这种地方交易的报酬,对象也不是只限于金银珠宝,而是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只要他们愿意,以物易物,以消息换消息,甚至用命换都是被允许的。这样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内容,注定了易堂的兴起。江湖上很多上不了台面的事,都是在这里得到解决的。例如多年前柴玉关的崛起,也例如当年仁义山庄庄主夫人李媚娘的死……这些秘密就像是被埋藏在黑水底的烂泥,一直没不见光,也永远不会见光。
    “姑娘,这就是今天小的遇到的那为客倌留下的。小的见他有些特别,就留了心,把这个给悄悄扣下来,特意拿过来给您瞧瞧。”一间布置雅致的书房内,先前那位店小二一扫刚才那副面对客人时的殷情模样,恭敬正经严肃的站在一旁,递上那张纸条到自家主子手上。最后,那小二瞅了瞅正在翻来覆去仔细看着纸条的女子,在心里暗暗计较了一下,有些欲言又止。
    “张大哥,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吧!”
    “姑娘……小的还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我觉得,你还是不讲比较好……”
    “可是……”
    “……真的……这是我良心上的建议……不然小心我点你的哑穴。”
    “啊……可是姑娘”深吸了一口气:“那张檀木椅子摆在那已经四年了您还没坐过呢就当是尝尝鲜换椅子试试别老坐在桌子上了。”那姑娘威胁的话一出口,站在一旁的店小二心一急,用力闭上眼噼里啪啦的就把那句“不知当讲不当讲”的话一股脑全吐了出来,连个停顿都没有,快的让那姑娘都没机会下手拦住的他话。
    “…………”
    “…………”
    “……张大哥,我就知道你要说这个。”桌上,接过纸条的那一位身着大红色雪纺纱的年轻女子,没好气的瞪了张大哥一眼,继续抱怨道:“那檀木凳子你要是喜欢你就那去,只要记得把桌子给我留下就好了。”
    常来今朝楼的人都知道,在这今朝楼主事儿的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位浑身上下红的像团火一样的女子——霍云。事实上,这里的人都知道,四年前凭空出现的这个霍姑娘模样辣,说话辣,行动辣,脾气更辣,要是有什么看的不顺眼,不管是谁,都是照打不误,而且出售都是要去掉人半条命的。可奇的是,她这样的性子,不仅没影响今朝楼的生意,反而还弄的更多的人就是冲着她这呛辣椒的脾气天天往这跑。这客似云来啊,乐呵的不止是掌柜,还有那一干伙计,可云大姑娘看到这情景,只撇撇嘴一句话:“这就叫——犯贱!”
    于是,今朝楼里上至管事李伯,下到买菜的小江,都知道自个儿的当家主事儿还有个名字——火云。被火烧过的云,能不辣吗!不过着霍姑娘辣归辣,但对自己人却是很,说白了就是个护短的主。这楼里每一个人都受过她的恩惠,就连家里谁谁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霍姑娘都会急忙忙的跑去照顾。于是楼里的人,年长的当她是女儿笑呵呵的喊她霍丫头,年轻的当她是妹妹也亲切的称她声小妹,年幼的一律是喊声云姐姐,总之都是把她当做自己的亲人。
    霍云,她是个率性而为的江湖红颜,如风似火的她且歌且行,灼烧了所有人的眼睛,再加上经营着这样一间特别到……不知道应该说是什么样的楼的地方,不能不说她是一位世间少有的女子。可是这样一个人,却有一个怎么也不会改的习惯——坐桌子。无论是内部商讨,还是外出谈生意,她都是直接往桌上一跳,像是没看见一旁准备的椅子似的。为了这个习惯,楼里每一个人都劝过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她还是那个样子,依旧是我行我素。所以到了现在,也只剩几位极有耐心的人还在时不时的说说,不过他们自己也是知道没什么效果的。
    “来的是什么样的人?”回归正题,霍云开口问。
    “说不清。不过应该是一主一仆,但都包的严严实实的,也没开口说过话。而且那个仆人地纸条过来的手还带着皮手套,连手型都看不出来,所以他们的身份,还有那人的武功套路都无法判断。”张大哥回忆了一下。
    “哦,防的这么严密!”把玩着那张没什么特别的纸条,霍云在心里做了个鬼脸。
    “是,我让虎子把他们引到天字二号房,还嘱咐了让隔壁的李叔守着。说晚上易堂交易的时候在去请他们,现在就先让他们歇息歇息。”张大哥一五一十的回着。
    “恩,做的不错,你也是备了一手啊。李叔住隔壁那件房也有段时日了,即使他们查起来也不会出什么纰漏,而且他练听声辩音这独门功夫也有三十年的火候了,我想应该能打探出什么消息来!”霍云眉开眼笑的称赞道。
    “呵呵,这也是姑娘平日里教的好啊!再说……”那张大哥谨慎的听了听四周,刻意压低了声音,脸上满是严肃和一本正经:“公子不是才通知过那件事,作为今朝楼里最先和那些客人打交道的小二,在这地方,谨慎些也是应该的。”
    “是是,张大哥你警觉性倒是挺高的嘛!”看到他一副神秘兮兮又忠心耿耿的模样,联想起自家公子的为人,霍云抖了抖肩,笑眯眯的打趣道。
    江湖上,几乎没有人知道今朝楼的来历,大家都以为霍云就是它的老板,却不知道其实幕后另有其人。当然,也有些谨慎的人曾试图打探,却也只是查到些单纯的毫无意义的资料。事实上,今朝楼是余家在陆地上建造的据点,用来打探江湖上的一些消息。俗话说“饱暖思□”,来这的人,非富既贵,都是有背景有来历的。酒足饭饱,毫赌尽兴之后,安排一两个红颜知己,软玉温香,还不把知道的秘密全给吐出来。再加上易堂的出现,可以说,江湖上白黑两道所有已发生的,未发生的,想发生的那些个事情,全都在余家的掌握之中。而这个规模完整,安排周密的地方,正是当年还只是十七岁的余醇所计划的。
    明面上的楼主霍云,正是余家的四位堂主之一,专门负责情报的搜集和整理。其余三位分别是负责生意的风流,负责警戒与武力的黄泉和负责后勤医理的殷阳。
    “姑娘,不知这纸上可有些我们要的消息?”张大哥期待的问,他自然是希望能为公子出上一分力。
    “当然!”霍云肯定的点点头。
    “张大哥一喜,激动的问:“有些什么?”
    “唔……它在说,我们等的那只鳖,终于游过来了。”霍云不清不楚的回道。
    “啊?!”
    “呵呵,你先回去,看住那两个人,我要出去一趟,四个时辰内回来。哼,我倒要看看,这只万年龟有什么能耐!”霍云对那店小二仔细吩咐完后面的安排后,将纸条小心的折好放入衣襟中,提上一口气,从房间南面那个直对后院的窗口飞了出去。
    第二十三章
    自那日在竹叶寺和余醇相遇后,沈浪等人发现这位余公子刚巧也是在七品居落脚。不知道为什么,飞飞和这个余醇很谈了来,仅是半个多月的相处,他们的关系就变的很亲密,连称呼也由原来的“余公子”进步成现在的“余大哥”,而余醇出入飞飞的房间也变的是越来越频繁起来,这些都不能不让沈浪有些气结。
    这天夜里,沈浪刚从熊猫儿那回来,身上略带了些酒气。白亮亮的月光下,轻抚着带了些泥土香味的风,让夜归的人感格外的舒心。
    薄薄的酒意,风一吹也就散了。酒醒后的沈浪一边回味着刚才微醺的滋味,一边又为熊猫儿别有深意的话烦躁起来。猫儿说那余醇千里迢迢从北海来到江南,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非要他亲自出马不可,但现在却是为了白飞飞而硬是把自己的事给搁了下来。如果那天晚上不是他和白飞飞的初次见面,就是说他早就注意到了我们;如果不是,那只怕是更麻烦……一个神秘兮兮的“明四公子”就很麻烦了,现在可好,好不容易等到他急匆匆的先走,又来了个余醇,呵呵,我看你沈浪这次可是……
    确实是带着两分看热闹的心态,但猫儿的话也不是没有几分在理:这明公子来去匆匆,行踪诡秘,粗一看似乎是在游山玩水,很是悠闲。可又的确是在两天前还趁着黑夜,一声不响的和陆游之一起消失了,听掌柜的说,是骑快马向北门走了。看他对飞飞的神色,再加上自己对他的估计,他本不是个这么容易放手的人,暗地里还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没想到他竟然走了这么干脆……不过,沈浪始终还是没怎么放下心来。而很少离开余家堡的病公子余醇此次又还是拖着病体悄悄来到这里,听飞飞的口气,那余公子似乎又是很巧合的和他们计划的路线一样,也是要去湖北……且先不论他到底是先就这样决定的还是后来从飞飞这打听到什么才也想和自己一路,总之他的行为里都透着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