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眼珠瞧着乔荷一身素衫,披着白色貂衣远去的背影,第一次笑了。小蟋蟀笑起来虽然极其丑,但此时才明白,没有表情的一张脸并不能掩盖所有的情绪。好奇,天真,快乐,善良,那是冰冷无法掩盖的。
    扶苏也是如此。
    他想起了小孩儿柔软的小脸和那双十分凶残又深藏怯懦的双眼,这一生,加上前生,再也不会有谁值得他付出这样竭尽全力的真情了。
    小蟋蟀艰难地用一只手一只脚爬到他的小女孩儿身边。那是个不会说话的孩子。他们不必交流,他们又时常交流。
    他爬回那棵老树下。老树上高高的地方吊着几只裂了皮的几乎失却水分的石榴。没有人撷取,没有人肯为它剪枝。这是一棵石榴树,是小孩儿的母亲所种。
    小孩儿面朝着冬日阳光下干裂得快要死去的那棵树,对着仿似笑着一般的果子睡着了。她张着小嘴,小小软软的脸颊上还带着红晕。扶苏小心翼翼地跳入她的口中,也安睡起来。
    她的手中还攥着他送给她的竹片。
    乔郡君找不到植乔。他找了许久,无人叫植乔。乔树冬日多死,植不活,亦救不了他。
    小郡君每日忍受寒毒之苦,无法克制。
    定元三年,西北二方残余诸侯终于随着马陵的死亡相继归顺大昭。这一年,冬至后的第十日,下了雪。
    太尉府中,一个角落的小花园里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哭声。
    那个一身破烂褴褛的小孩儿,趴在泥土中,不停地用脑袋撞着石榴树。她那样痛苦,那样哭着,不知如何抑制。
    她的小蟋蟀死了。他变凉了。她把他含在口中,却救不了他。
    无人知道天意如何,只是合该天意。乔郡君这一日又走回这个小花园。
    他抱起了这个孩子。她极暖,暖得合他心腑。
    孩子张口咬住了他的手。
    小蟋蟀的尸体从她口中掉出。
    她的眼泪全都落到了那禁锢着她的冰冷手指上。
    冬天好像也消融了。
    他捏起小孩儿的下巴,问道:“你唤什么?”
    小孩儿一直哭。
    那双红肿的小手一直捶打着这眼前的入侵者。他入侵了她的王国。
    入侵者瞧见了她手中的小竹片。
    他抽了出来。
    那是两个刻得极其端正费力的小篆。
    郡君乔荷冰冷地瞧着这孩子,许久才道:“喊我的名字。若你能喊,我便养你。”
    小孩儿瞧着被茫茫大雪覆盖的小蟋蟀,许久,在乔荷的臂弯中,垂下头,落下泪。那滴眼泪滚烫,融了小蟋蟀身上的雪迹。
    “二哥。”小孩儿声音嘶哑,白雪一片,眼珠中没有焦点,许久才张开口。她把母亲克死,即使学会如何说话,却不肯再开口。
    乔郡君眉眼淡淡舒展,并不嫌她脏,双手圈住这孩子,淡道:“走吧。”
    素色的靴子踩过了小蟋蟀的尸体。他转身背过的那一片白茫茫大地,枯死的枝头上,再也禁不住石榴果。九月时兴许曾经火红逼人,可是,滚落的一瞬间,亦不过溅入白雪,又被白雪掩过。
    蟋蟀扶苏死之时,看到了三百年前的雪。他僵硬,痛苦,受尽折磨,不能亲口同她的小女孩儿告别,却为他的小女孩儿取了个极好听、极端庄的名字,刻到了竹片上。
    他唤她“乔植”。
    若问栽树为何故,乔木成植可参天。
    生与死,不过是一瞬之间。可是,不见,就是再也看不见。
    红珠果必有翠叶因,风流亭也因流风起。
    话本子何曾假了。
    待他清醒时,章三也醒了,一双乔植的眼。
    黄四的长发还漂散在清池之中。
    自那日起,扶苏待少年章三好了许多,似是个真心实意的兄长模样了。黄四郎依旧不大讨喜,总是抢扶苏碗中的肉,一眼瞅不着,便让弯弯眼血盆大口吞了。他们的日子便这样过去,哥四个日复一日,打打闹闹,当时便道是寻常,唇枪舌剑,真真四方小诸侯,割据疆土,谁也不肯相让。
    那堂上夫子常笑问:“诸儿日后愿为何?”
    章三郎翘起鼻子,“儿想做官,大官!”
    “多大的官儿?”
    “除了皇帝,什么最大?”
    “三公呢。”
    “三公中可有忠诚勇武、赤血红肠的大将军?”
    “两相一将。”
    “既如此,我便勉强做三公吧。”
    少年章活力无限,叽叽喳喳。黄四却昏昏欲睡,一夜春风吹红了桃花,纷纷扬扬往他袍中钻。夫子心念一动,笑道:“你们瞧,四郎倒入了画。若谁画得好,今日午餐,便让师母赏你等二两烧肉一壶酒。”
    扶苏和晏二对望了一眼,电光石火间,竟一个低头泼墨,另一个咳着白描起来。这些小书生们来书院两年,个子皆高了不少,一身湖衫,长身玉立,真真儒雅好看,只言片语也不好形容。春风沁人心脾,孙夫子想起“三公”二字,心念一动,此次闭山专注教徒三年,倒并非没有三公之材。
    出乎意料,结局竟是素来大老粗的少年章赢了众生。扶苏和晏二技法高人一筹,可他们眼中,黄四弟倒是一张无赖的脸,怎么画都不讨喜,反而桃花灼灼喜人,喧宾夺主。
    画送到后院,小丫头恒春有些迷糊道:“瞧着章师兄是对四郎爱得紧了,才把他画得这样温柔喜人呢。”
    孙夫子与孙师娘对望,沉默许久,夫子才冷道:“可见章三十分拎不清,还不清楚陛下为何下旨令他在此处读书。”
    孙师娘折了一枝桃花,轻轻簪在恒春鬓角,笑道:“人是会变的,相公。自由时节,年少时,都敢向天偷几日。咱们本不必不宽容。”
    章三得了二两烧肉一壶酒,兄弟四人倒人人有份,解了馋。温柔黄四一边吃一边埋怨:“这肉怎的做得淡而无味?”
    他素来有个毛病,约莫是小时候家境未败落时,养刁了舌头,吃什么都无味。
    少年章不插话,素来也是吃独食吃惯了的,不大让人,最后一块肉也吞了。黄四眉毛跳了几下,柔声道:“三哥,出卖弟的色相吃到的肉,可还香甜?”
    晏二肃着脸斥道:“你已不是孩童,却坐卧无相,言语狂悖,日日偷懒,幸而夫子宽宏随性,否则还有你今日酒肉?”
    黄四微笑,“二哥,来日若有人肯嫁你,我给嫂夫人挣十里红妆。”
    这娃的嘴死贱死贱的。
    扶苏看章三磨牙,晏二咳嗽,神清气爽,黄四转目却真挚道:“当然,大哥能娶到布娃娃大嫂这等贤惠美貌、善解人意的女子,也是兄攒了祖上八代的功德。”
    去汝老母!
    端午节的时候,平王世子代表平王前来慰问山上的学子,每人都发了几只米粽和一条腊肉。远方清恒的堂兄阿芸正巧此时亦通过奚山君寄信而来,皆是些琐碎闲语,什么到了阴天下雨自己的琵琶骨又隐隐作痛了,什么他爹郑王到现在还在四处贴头像通缉他,日子没法过了,诸如此类。扶苏许久未见自己这堂弟,他递给自己那一条腊肉时,却依旧一身华服金冠,手中摇着山河扇,边摇边笑。这冷淡少年心底深得不能再深的地方生出一些嫉妒,瞬间觉得身份地位算什么,娘靠谱算什么,爹靠谱才是真靠谱。
    阿九没有认出他来。瞧他嘴角笑的那个弧度便知道。
    平王世子在一众王子中行九。
    姬谷,不,是扶苏接过腊肉的时候,看了平王世子一眼。他觉得自己的眼神传达的东西特别多,可是平王世子瞅见了,就一个感觉—哟,这人眼珠可真黑。
    所以,会错意这种事时有发生,并且很有效地推动了剧情发展。
    世子发完粽子和肉,又讲了讲话,代表平王表达了自己对学子的亲切慰问,展望了一下士子将来的大好前途,期冀学子们在下次大比之年,拳打穆楚,脚踢郑魏,再次雄霸功名榜,扬平国威。
    算起来,科举之日也不过不到两年了。最重要的是,马上要举行郡试了。
    平王世子一番演讲,说得众人倒是热血沸腾。他含笑而立,玉树临风,少了几分纨绔气,文雅可亲了许多。
    忽而,他想起什么,又加了一句:“本殿隐约仿佛听说,孙师娘收了一个女学生?”
    孙师娘说确有此事,她思揣恒春年纪还很小,便命恒春穿着一身书生服来谢恩了。小姑娘恭恭敬敬地行了礼,肩头栖息着一只紫色小鸟,那小鸟却发出鹰隼一般的仇恨目光,望向平王世子。
    平王世子微微笑着,山河扇收拢了,把鸟捏到手中,漫不经心道:“这鸟不错。恒春姑娘,过年时,太守夫人似乎带你一起进宫,拜见过母妃。那时,这小鸟还不在。”
    恒春愣了一愣,扶正帽子,又道:“世子殿下好记性。这鸟儿是今年得来的。只是……只是,谁家小姐进宫敢造次到带鸟去呢?”
    平王世子笑了笑,把鸟还给了她,便率众离去了。
    扶苏黑黑的眼珠子却又默默移向了紫莺,他忍不住,戳了一戳尾羽。紫色的小鸟,书上还未写过。可是,这一戳,不得了了,那鸟儿竟炸了毛,转身狠狠地啄了扶苏一口。一旁略带心虚的章甘一直遮着脸,生怕被小书呆恒春看出。可惜,恒春抱着鸟,向众师兄见过礼,便垂着头回后院了。她临行前,转身回望了晏二一眼,弯着眼睛讨好一笑,鞠躬,充满谢意,再转身,却同鸟儿一同撞到了树干上。
    众位所谓师兄笑得死去活来,小书呆揉了揉鼻子,转身,又含泪朝众位师兄行了一礼,这才拎着鸟儿一同离去。
    恒春今年约莫十一二岁,是个标准的小姑娘,却有礼得像个古板的老儒士。大昭崇尚道学,说谁谁像个儒士绝不是夸奖之词。可是,矛盾就在这儿了,官家提倡道学,道学却不能作为科举考核官员的标准,难道要翻译《道德经》,顺带研究庄子变成的蝴蝶究竟是什么品种吗?典籍太少太浪漫,能注释成治国之道走出一条道学主义大昭化太困难。治国又不能靠浪漫,靠浪漫的那是夏桀、商纣、周幽之类的大傻子!所以,儒家虽被认为过于古板拘礼,但诸多当世注解,作为科举考核的科目,众生还是要研究吃透的。这个过程中,吃透并且喜欢上儒学,终生进入儒门的学者官员倒也不在少数。眼下朝廷除了党羽之争,诸国权力平衡之外,最大的争辩点便在儒、道之间。
    说起结拜的这四人,姬谷读书太杂,不道亦不儒。章三同样非道非儒,因为三公子是砍人派的武家。至于黄四,是显而易见的儒派,他行动举止一贯以孔圣为模子。而晏二,他十几岁便莫名其妙做了阴间的判官,想入儒家也不大可能,是个正宗的道学之士,崇尚自然,只是今日瞧见恒春如此,却也觉得有趣,阴沉的面庞倒泛出几分笑意。
    天渐渐变热了。书院每日下了学,孙夫子钻回后院之后,学子们便不大顾忌形象了。平地有个习俗,啃完西瓜不扔皮,蹭一蹭三年吉。平地的学子总是血盆大口,细致啃完红的瓤,黑的子,再留皮擦汗擦脸,扔了皮,扑通一声,往河里一跳,解暑消热又去尘,教旁的国的学子看了一头雾水。人与人之间总有些从众效应,虽然大多是些世家子弟,家中抱着礼仪封牌的老爷子和夫人不在,谁还耐烦那些繁文缛节呢。再加上都是十八九岁的毛小子,一群孩子傻笑着拿西瓜皮蹭脸,蹭完再洗澡,扑腾得可欢了。
    可是,这茬子为难了一向大大咧咧的章三公子。他一向不与众人同一时间沐浴。这些日子,少年章身上总是跌得青一块紫一块,那张天仙化人似的脸黑得像他时常帮黄四倒的炉渣。众人关切,问他如何了,他起初不语,最后却一拳捶在了方采买的西瓜上,拾起开裂的一大块一边啃着,明亮的半月眼儿一边狠狠地瞪着众人。最后,众人见这师弟表情实在诡异,摸摸鼻子,俱散了,只余下黄四、姬谷蹲在一旁,斯文而飞快地捡西瓜吃。二子见到吃的便觉十分亲切,如见家中爷娘,欢欣雀跃。
    少年章在学中诸事也都颇是不顺心,益发郁躁。十月本是这一届的郡试之日,可因为与先后丧期冲突,被挪到了十一月中。孙夫子居住之山昌泓在东郡与金乌交界之处,却被划入东郡,去郡都需三日之久,十月半学子们就要准备完毕,提前结伴而去。章三公子本不欲去,父亲许她女扮男装已是勉强,他可是借着章家的名头进的学,若被父亲发现一众学子中竟有自己的“儿子”,指不定气成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