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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逸风往前坐了坐,嘴角泛起一抹苦笑:“是啊,最可笑的是明明已经坚持到了最后一天。我真没想到,他竟然会自己跑来主动来找我……”
007仅露出的半张脸上看不出表情,淡然道:“所以呢,你来找我,是要我退钱给你?”
“怎么可能?”
少年微微偏了头,墨绿色的刘海斜了斜,露出海蓝色的右眼仔细看了这沮丧的男人一眼:“啊,不会是想要我帮你唤醒他吧?你知道我的能力,这个多少钱我也帮不了。”
男人摇摇头,伸出自己的右手:“这次,是要你帮我看看。”
海蓝色的眸里闪过一丝惊讶,007淡笑道:“之前我想看那么多次,可你不是一直拒绝,还自信满满地说你的命运都只掌握在自己手里吗?怎么,他的事就让你受到那么大的刺激?”
“萧迪现在这个样子,我整天也是闲的无聊。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发现隐藏在暗处的那双一直关注着我的眼似乎越来越近……我想,找你的话,或许能找到潜伏在阴影里的那个人,趁着萧现在‘休息’,这件事早点解决比较好。”
“说到底,还是为了他。”少年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左手,用纤细的食指抵上男人的无名指,“我也是第一次查看血族的未来,这次的问询免费。”
莹莹金光自少年身上发出,暖暖的光芒带动起他周身的空气流动,吹得他额前盖住了眼睛的留海都整个掀起。
林逸风还是第一次同时看见007的两只眼睛,看见两个瞳色迥异的眼眸时,心里的惊讶都盖过了指上传来的犹如电流的不适感。
难怪007会一直蓄着那么长的留海,明明长得俊逸非凡,却非要遮住大半张脸,整日一副邋遢阴暗的样子示人。原来都因为他长了这样一双眼睛——瞳色一金一蓝,各有特色:金的璀璨耀眼,蓝的明朗清澈。
分明是迥异的瞳色,却因为长在少年的脸上显得如此和谐,平添了一份神秘而特别的美感。
“你的眼睛很美,为什么非要遮住它们不可?”
007闻言一怔,瓷白的脸上划开一抹淡笑:“你觉得它们美,是因为你跟我一样,属于异类。普通人看见拥有这样异色瞳的我,只会认为我是怪胎。”
林逸风微微皱了皱眉,感觉身体流过的仿佛电波一样的力量忽然加大了电力,看来007是不喜欢外人评论他的瞳色。
“007,你也知道你跟我是同类。你干脆从医院搬出来到我的夜厦去,在那里,不会有人敢对你指指点点。”
查看完毕的007收回手指,周身温暖的金光也渐渐消退,空气恢复平静的常态。长长的留海再次垂下,盖上了他的两只眼睛。
“我说过,在十八周岁到来以前,我哪也不会去。”
少年的声音冰冷而疏离,似乎宣泄心里的不悦。
林逸风忽然想起最开始遇到007时,007所说过的话。
那是五年前,当时才不过11岁的少年心理已经成熟的像个大人。
当年的他说过一句话——我的出生,就是命运给我开的最大的玩笑。因为我是一个只会给别人带来厄运的人,而这一情况会持续到我成年的那一天为止。
当时林逸风只当这是007不肯跟自己走随口胡诌的借口而已,那么多年过去,现在想来,应该不是那么简单。
林逸风正色道:“你怕会给我带来厄运?”厄运什么的,别人或许会害怕,他林逸风怎么可能会害怕。自己本就是被诅咒的罪孽之人,不,他连罪人都称不上,早已是非人类了。命运早把他唾弃,还会怕什么厄运降临?
“噗!”007嗤笑一声,讥讽道:“你别把我想的那么善良。我不能搬出这里,纯粹是为了我自己着想。医院是什么地方,是病人、痛苦之人的聚集地,这里弥漫的怨气、戾气和死气都比别的地方要沉重的多。我泄露了那么多天机,躲在这里,还能借这些负面力量掩护一时。”
少年说着,起身下床,窝到林逸风旁边的沙发里:“而且,你竟然还要我跟你在一起,哈哈……”
他笑的恣意而任性,林逸风却是听得很不爽:“有什么可笑的。”
007停下大笑:“跟你在一起,我可还没自怨自艾到嫌自己命长的地步。”
“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从我身上到底看到了什么?”
少年转头“看”向林逸风,话音陡然一冷:“黑暗,除了黑暗还是黑暗……你说的那个在暗处一直观察着你的眼睛,我根本看不见。我唯一能确定的是,这黑暗已经很近很近。换句话说,你潜意识里一直忌惮的那个东西的真实面目,很快就会出现。快的话,也许就在最近这一两天。”
“是吗?”林逸风眼神里有些失望,他没想到007会看不见自己的未来,“最近一两天……最好越快越好。”
“说起来,你真的不记得你的上代了?”
“嗯,不记得了。我不是跟你说起过,我的记忆里好像缺失了最开始的那一部分。怎么,难道你发现什么了?”
007倚在沙发里,单手托着下巴:“要说发现了什么的话,我也不是很确定。只不过,刚才在窥视神机的时候,发现你的记忆可能曾被人封印过……不过我对封印符法不是很精通,而且就算真是这样,估计也是几百年前的事了吧,现世里还能不能找到这个门派的传承恐怕都成问题。”
“这样啊,那算了。反正不过是少了点记忆,就当是我忘了。”林逸风起身,准备离开——
“反正我活了那么久,最不缺的就是回忆。007,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
051 来的比预期还快
林逸风所没想到的是,他所说的越快越好,真的一语成谶。
出了医院的当天晚上,他就坐上了飞往m国n.y.的航班。
最讨厌出行的他,竟然在短短30天内,出了两次国。
上一次是欧洲,这次是美洲。
如果说去欧洲是为了解决公司的公事,那么这次出行完全是为了私事。
原因无它,林逸风在探望了007后,还没走出医院的大门,驻守夜厦的手下便给他打来了紧急电话——
一群身份不明的牛人袭击了夜厦,虽然对方只有十几个,但是实力相当强,夜厦的守卫根本不是对手。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杀人,只是掳走了萧迪。临走时,还给林逸风留口信说,必须要他本人亲自飞到n.y.,才能确保萧迪的安然无恙。
看来,007的预感还是很准的,只是没想到,那隐藏在黑暗里的人,竟然出手这么快!林逸风一想到还在沉睡的萧迪,就不禁担忧。
说到底,还是自己大意了,夜厦的管家林磊被自己打得躺在医院里,看来敌人就是瞅准了这一时机,还趁自己不在偷袭了防备力薄弱的夜厦。
时间好像一下子变了节奏,变得格外难熬。
过去,于不会老不会死的林逸风看来,十几年时间也不过是弹指转瞬。然而心中,在飞机上呆的短短十几个小时,却好似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这样被人威胁,被人牵着鼻子走,是林逸风记忆里从未开过的先例。若是搁在过去,林逸风绝对不会为了一个普通人就这样贸贸然前往自己并不熟悉的国外。
就算身为血族,林逸风还是不大习惯坐飞机的感觉,下机后仍感觉头脑里有些乱糟糟的。或许只是因为渴血的本能又犯了……
身边各色人种来来往往,散发着各种诱人的血的香味。
这个味道是!忽然嗅到的异香让林逸风精神猛然一震——这里竟然有如此稀有的熊猫血。凭着敏锐的嗅觉本能,林逸风循着味道一路来到机场外。
虽然一下子就找到了那个拥有稀有血源的人类,可林逸风却是远远就停下了。警惕地看了眼那熊猫血身旁停着的两辆黑色顶级轿车。
他感觉到了,这两辆车里至少有六个同类血族,而且实力还都非同小可,保守估计绝对不会低于伯爵的实力。
拥有熊猫血的是个穿了一身休闲运动的金发青年男人,站在豪车前,一直注意着从机场出口出来的旅客,时不时还会跟车里的“人”说说话。就在林逸风停下的时候,休闲男也注意到了在人群里鹤立鸡群的他。
休闲男指着林逸风的方向跟第一辆车里的司机交流了一番,之后微笑朝他走来。
看来,他们是袭击夜厦掳走萧迪的同伙。能够随便就出动这样的6个血族手下带着一熊猫血来“欢迎”自己,看来敌人比想象里的还要厉害。
林逸风不再犹豫,径直走上前去。
运动男走到他跟前,友好伸手道:“请问,您是林逸风林先生吧?”
林逸风握了握这熊猫血的手,一脸冷笑:“没错。”
运动男似乎是被林逸风的冷笑吓到,不自然地尴尬笑笑,抽回手指着两辆豪车恭敬道:“林先生您好,我叫卡尔,我们已经在这里恭候多时了,请上车吧。”
林逸风点头,没有一丝怯懦,大步朝那坐满了血族的轿车走去。
“卡尔,你是哪个家族所庇护的血源?”
运动男始终微低着头,走在林逸风身旁:“这个问题,您待会儿自然就明白了。
前面一辆轿车副驾上下来一个高大的黑衣制服男,为林逸风打开后面右座的车门,“林先生请上车。”
林逸风上了车,坐在后排右边,运动男则是绕到另一边自己开门上车,坐在了后排左边。
车子启动后,运动男自觉地撸起自己右胳膊的袖子,放到林逸风面前:“林先生,请用。”
难怪是奇怪的6+1组合,难道说这个熊猫血的作用就是为了方便给自己吸血的?
“放心吧,林先生,卡尔受到很好的保护,血统纯正,也很纯净。”前面副驾驶位上的血族补充道。
对方到底是敌是友?是敌人的话,为什么还给自己这么好的待遇,迎接自己的人都对自己恭敬不说,还专门准备了新鲜的血液供自己补充;可是若说不是敌人,那又为什么偷袭了夜厦,还掳走了萧迪?
林逸风心里虽想不通,但是却一口咬上了卡尔的手腕,享用起新鲜可口的血液来。不管对方是出于什么目的,送上门来的血源不要白不要。而且,林逸风可不是那种靠这点小恩小惠,就能抹消掉对方先前威胁过自己事实的大度之人。
该算的账,一点也不会少。
大概吸了五分钟,约莫差不多有300毫升,运动男眉头都没皱一下,一直冷静的目视前方。
林逸风放下了卡尔的手臂。就算是人家请自己喝的,可真腆着脸把人家吸干的话,再厚脸皮的人也会不好意思吧。更何况,他本身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渴血,只是借此来缓解坐飞机的不适感而已。
卡尔见林逸风松了手,有些受宠若惊:“您不要了?”
林逸风点点头:“是的,多谢招待。”
卡尔递给林逸风一块干净的手帕让他擦嘴:“林先生,您真客气。谢谢您。”
运动男一边道谢,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3ml容量的玻璃小瓶,小瓶里是暗红色的液体。他把瓶子打开的那一瞬间,林逸风闻出了里面的味道,同类的血腥味。卡尔表情淡然地对着瓶口,将里面的液体一饮而尽,似乎这种事早已稀松平常。
喝下那液体不过十几秒,卡尔右臂上的牙印已经开始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