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压在身下,竟压了一整夜。
对不起啊,胳膊麻了吧?
有一点儿。
宁宇做出一副痛苦的表情,这一张阳光好看的脸,太适合做这种表情了,又亲切,又让人感到心疼。
我赶紧把身子挪开,帮宁宇按摩胳膊,又揉又捏,也不知是否管用。
宁宇也不挣脱,任由我折腾,眼睛一直盯着我,盯了半天,突然撒娇地说,要是每天都能跟你这样就好了。
他这样一说,我的手立刻停了下来。
业大妈啊业大妈,你又在干什么呢?你不是要跟宁宇保持距离吗?怎么不知不觉又发展到这一步了呢?
下床,走出卧室,林威和段震正在餐桌前吃饭。
我从林威身边走过,不敢跟他对视,一下子,变得特别心虚。
这时,偏偏宁宇在卧室里大喊了一句,小然,你是不是穿错了,把我的睡裤穿走了?
我低头一看,天哪,我竟然真的穿着宁宇的睡裤!
怎么可能?我明明睡前穿的是自己的睡裤,现在,怎么会变成宁宇的呢?
第十四节
我躲进卫生间,半天不敢出来。
为什么我会穿着宁宇的睡裤,关于这件事,实在是毫无头绪。
难道宁宇趁我睡着的时候,偷偷把我的裤子换掉了?可是,他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只是单纯为了破坏我跟林威之间的关系,显然,这样的伎俩,特别幼稚。
侧耳倾听,林威吃过早饭,上楼去了,我趁这个空档,赶紧溜出卫生间,溜回卧室。
你干嘛大声嚷嚷?被人听见,还以为我们做了什么事。
我指责宁宇。
宁宇倒显得毫不在乎,只是躺在被窝里“咯咯”笑着,笑了一会儿,才说,小然,你要谢谢我。这几天,我观察你跟林威两个人,总觉得你们一点儿都不像在谈恋爱。
我这么做,就是想刺激一下他,让他更在乎你。
靠!什么情况?!
听起来明明荒诞又无聊!我跟林威像不像在谈恋爱,又跟你有什么关系呢?你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呀!
没再说话,把宁宇的睡裤脱下来,丢在他的身上,换衣服,连早饭都没有脸吃,出门上班。
到办公室,经过小辉坐的地方,空荡荡的桌子,心里又是一阵难过。
用不了多久,那个位置又会来新的人,做小辉曾经做过的工作,这世界,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的离开,而停止运转。
上午,跟晒丽在微信里沟通了签售会场地的事情,晒丽说在五道营那里有一个小书店,其实逼格很高,很适合林威这种有气场的作者。
我没有去过那边,就打算吃过午饭直接过去考察一下。
晒丽说,刚好她下午也没什么事儿,陪我一起过去。
十二点,跟女魔头打了外出报告,就匆匆忙忙下楼,刚走出电梯,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楼下大堂。
又来找我老板开会?
我故作镇定地问了一句。
不,我来找你!
林威面无表情,好像我又犯了什么天大的错误。他这种样子真得让人特别讨厌,每次看到,我都会在心里想,老娘凭什么要看你的脸色?
走吧,边吃边聊。
林威转身,往门外走,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想要发火,又压抑着怎么都发不出来,只能闷闷地跟在他身后。
公司对面有一家韩国小馆,老板是韩国人,服务生也是韩国人,林威很喜欢来这里吃饭,安静,菜色也比较清淡。
我想起第一次跟林威来这家小馆吃饭,那时候,我刚跟李杨分手不久,还陷在痛苦中不可自拔。
刚好,餐馆里播放的音乐有点悲伤,我吃到一半,眼泪就掉了下来。
林威招手,把服务生叫了过来,开口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韩文,我惊讶地问,你难道会说韩国话?
他摇摇头,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
过了一会儿,餐馆里的音乐就变了,竟然变成了东北二人转。
俏皮的曲风跟我们面前的韩式石锅拌饭搭在一起,让人想不笑都难。
你这样也太让老板为难了吧!放这个音乐,哪还有人愿意进来吃饭啊!
我笑得一口饭差点儿喷了出来。
林威却一脸淡定,特别自然地说,别人来不来吃饭关我什么事儿,反正你高兴了就好。
那时候的林威,除了在事业上有一股子不要命的冲劲儿,平时也会说一些笑话逗我开心。如果没有他,我都不知道如何熬过那段失恋的艰难日子。
现在,又一次跟林威走进这家韩国小馆,老板还是原来的老板,服务生已经换了别人,虽然同样礼貌,却感到陌生。
两份石锅拌饭,再来两罐可乐。
林威直接帮我点了饭,就像往常一样。
我们两个出来吃饭,一直都是如此,他总是说,我是一个特别没有品味的人,走进一家服装店,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把店里最丑的那一身衣服挑出来,走进一家餐馆,也可以一眼选中十几页餐单中最难吃的那一道菜。
所以,他从来都不允许我点菜,久而久之,我也觉得一切听他安排,理所当然。
你知道吗?你选男人的品味,跟你选衣服和点菜的品味是一模一样的,你总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选中最渣的那个男人,然后奋不顾身地为对方付出,直到伤痕累累。
有一次,林威这样对我说。
我并不服气,在我看来,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哪个人又没有缺点呢?
如果喜欢一个人,还要挑剔对方的缺点,那就不是真正喜欢。
当然,这套理论在我认识蒋小松和宁宇以后,自动土崩瓦解了。也许林威说得没错,我是个特别没有眼光的人,所以,我受的所有伤,也都是自找的。
对了,你怎么突然来找我吃饭?我跟晒丽约了下午去看场地,晒丽说,五道营那边有一个书局,很适合办你的新书签售会,你如果有空,下午可以一起过去看看。
林威点完菜,就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只能没话找话,打破僵局。
业大妈,今晚回去跟宁宇说,让他搬走,他不能继续住在我们家。
林威没有接我的话,而是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表情特别严肃,严肃得让我有些害怕。
什么意思?怎么突然要赶人家走啊?
你这样也太霸道了吧,当初明明是你同意让他住过来的,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又把人家赶走,北京的冬天这么冷,他只是一个学生,让他去哪住呢?
我在心里想,用疑惑的眼神盯着林威。
我再说一遍,今晚回去跟宁宇说,让他搬走,他不能继续住在我们家。
林威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并且,这一遍,比刚才说得还要恶狠狠的。
不是……就算要让人家搬走,也总要有个理由啊?你……该不会是因为早上的事吧?
我突然想起早上的睡裤事件,宁宇故意那样说,的确有些不妥,但是也不至于闹到要让他搬走的地步吧。
对!就是因为早上的事!业大妈,我现在正式告诉你!我吃醋了!我吃宁宇的醋了!我一想到你们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我就生气!我无法忍受你们两个在我面前打情骂俏!我甚至无法忍受任何人用暧昧的语气叫你的名字!
业大妈,从现在起,你只能属于我一个人!因为我爱你!因为我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你了!你他妈的听明白了吗?!
林威几乎是怒吼着,引来餐馆老板和服务生紧张的目光。
我坐在林威对面,看着他因为生气而涨红的脸,一时间,好像快要窒息了一样。
第十五节
林威说他爱我,在此之前,他也有很多次说过爱我。
只是,这一次跟之前的那些次,明显感觉到是不一样的。
我的精神有一点恍惚,一直在心里对自己说,业大妈啊业大妈,原来被一个人爱是这样的,我活了快三十三岁,好像从来都没有过这种真实被爱的感觉。
怎么说呢?有点奇妙,好像是那种洋洋得意还带一点享受的优越感,同时,又有些不知所措。
低下头,大口大口吃饭,掩饰自己内心的慌张。
你如果觉得不好意思开口,今晚回去,我来跟他说。反正,从今晚开始,宁宇必须搬走!
林威咄咄逼人,我想要反驳,又觉得特别尴尬,只好闭嘴,一句话都不说。
吃完饭,幸好晒丽打电话过来,跟我约看场地的时间,我赶紧借这个机会转移话题。
下午看场地,你到底要不要一起去?
问林威。
我不去!被你气了一整个上午,没心情!
这个人,怎么会突然这么幼稚?就因为早上的睡裤事件,他就自己躲在家里生了一上午的闷气?还真是够有出息!
不去算了,我才不管你!
站起身,把林威一个人丢在原地,走出餐馆,在路边打车。
沿路,一直在想林威刚才的反应,我几乎可以确定,他说他爱我,是认真的,只是,他怎么会爱我呢?像我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被爱的呢?
又或者说,他这一秒钟说爱我,那下一秒钟呢?他又会爱我多久呢?
人真的是特别奇怪,好像永远都会在一个问题得到解决后再去担心下一个问题,永远没办法享受当下这一刻所谓的圆满。
半个小时后,见到晒丽,忍不住跟她说了刚才在小餐馆发生的事。
晒丽听完,抓住我的手,特别认真地说,业大妈,好好珍惜林威吧,虽然你们的世界我不是特别了解,但大家都是人,人和人之间相处久了都会有感情,那种感情,不是可以用言语来形容的。
就像我跟大熊,我承认,我决定跟他结婚,一方面是因为走投无路,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和他都是彼此最了解的人。
两个人之间的那种了解,除了需要时间的磨练,也需要机缘,我们年纪都不小了,未来还有没有可能花那么多时间再去了解一个人,我们都不知道。
所以,不如好好抓住眼前的这个人,这或许就是我们最后的幸福。
不知道是不是快要结婚的关系,总觉得现在的晒丽变得特别感性,已经不是我当初认识那个天不怕地不怕刁钻毒辣的女汉子。
难道这就是人类的进化吗?
难道我们每个人最终都要走到这一步?
听了晒丽的话,好像懂了一些,又好像还是很迷茫。
最后,决定先专心看场地,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晒丽推荐的场地果然不错,书局的老板是一个很文艺的中年女人,她给我们很多建议,包括签售会当天,可以如何布置,甚至还愿意为书迷提供一些小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