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他甚至还能亲手烧顿饭给她吃,在那短短的半天里,他不用刻意隐藏对她的温柔与宠溺,能够,真正地、自由地,宠她一回。
    他,成欢,不过是一个小镇上来的混混,而她是堂堂的金枝玉叶。小小燕雀,如果有一天和凤凰飞到了一块儿,哪怕只有半天,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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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依依明珠行(2)_鸳鸯乱
    第74节:第七章 依依明珠行(2)
    真的……足够了。
    他懒懒地跳下来,在那一跃之间,所有的酸楚与惆怅都埋进了心底,脸上已经露出他招牌似的、漫不经心的笑容,他走到齐延月面前,问:“大小姐有什么吩咐?”
    “延月有个不情之请。”她眼望他,笑容款款,优雅地转了一个身,“请跟我来。”
    经过一小片梧桐林,她把他带到了一所屋子前。
    成欢认得那门匾上的三个字:“栖凤坞”。
    两个丫环上前把门打开,成欢大吃了一惊,简直想跳起来。
    这是一间书房,不,或者叫书楼更合适一点,分成上下两层,每一层靠壁的地方都立着书橱,书橱里都摆满了书,一走进来,一股浓郁的墨香扑面而来。
    成欢打出娘胎到现在,还没见过这么多本书放在一起的盛况!一张嘴张得老大,半天也合不拢。
    “你、你说要我多认点字……”好容易,他总算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吃惊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不、不会是在这里吧?”
    “嗯。”延月随手抚过那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本,眼里有淡淡的温柔,“这里全是我爹的珍藏。小时候,就在这里,他把我抱在怀里,教我读书认字。”她望向成欢,宽容地微笑一下,“你不用紧张,我不是叫你把这里的书都读完。”她随手从书橱里抽了几本书放在书桌上,“今天先看这几本。”
    “几本?!”成欢可怜兮兮地数了数那堆成一叠的书,“八本哪!我活了二十年,也不过只读了两本而已!”
    “你看得完的,对不对?”延月却只是好脾气地微笑,“记住哦,你连报酬都拿了,这书,可是非读不可了。”
    成欢垂死挣扎,“可、可是……你当时只是叫我帮你去赌一场而已……”
    “不错,赌的就是‘苏氏蕙若兰织锦回文璇玑图’。”
    成欢十分茫然,“那是什么东西?”
    “一幅织锦,上面有许多字。”齐延月简单地向他解释,“如果能赢到它,固然是最好,可是想从那个人手里赢东西,真是比登天还难。我们只要能看一眼就好了。”
    “我要做的,就是把那东西拿过来看上一眼,然后把字全部记下来?”成欢总算摸到一点眉目了。
    “不错。传闻这幅织锦,字不过数百,却藏诗千首,是幅极好的文字戏。”
    “哦……”成欢点了点头,然而他仍旧不明白,“这个东西,拿来干什么用的呢?”
    “我爹是地地道道的书痴,有一回,为了一个拓本,他几乎拿了万金宗半数家当去跟人家换。花了三年时间,没日没夜地钻在那本子里,总算悟透了。于是把它丢到一边,又出门去了。他的年纪大了,每次他一出去,我都很担心。可是,他说,要他不出去,就要我解散万金宗。成欢,如果换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可是辛苦经营起来的家业,丢了也可惜。”成欢点点头,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既然他沉迷学问,最好就找个最麻烦的学问让他慢慢钻。那个什么苏什么若兰的璇玑回文图就不错。”
    “最重要的是,看不到璇织图的织锦原文,唯有你的过目成诵,我爹才信得过……”延月点头微头,“所以……你要把那些字记下来。位置也不能错哦。”
    于是,成欢开始成为一个好好学生,每日天不亮就起床,吃过香喷喷的早饭,伸一个大懒腰,然后在瞬间搭拉下肩膀,一步三挪地挪进栖凤坞。
    延月聘了一名老夫子来教他,有时也会亲自来。可见她对这幅织锦回文图,极为看重。
    这天,老夫子教他念一首诗: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从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
    “哎,夫子,等等等等……”嘴里含着一颗葡萄的成欢打断老师,问,“‘参’与‘商’是什么东西?”
    “是两颗星。”老夫子据实作答,“参星升起,商星落下,永不相见。”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成欢的声音有那么一点低沉,手也没再伸向摆在面前的瓜果玉盘,“就是说,人们一旦别离,便像参星和商星一样,此生都无法相见?”
    “嗯。”老夫子点点头,“下面便是: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他又朗朗地念下去,成欢却听不到他在读什么,一字字,像风,或者像水,从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完全没有经过大脑。
    大脑里只回响着那样一句话:“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有时候分别,也许就代表着永不相见。
    就像参星和商星那样!
    “姑娘,天色不早了,我们找间客栈歇一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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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依依明珠行(3)_鸳鸯乱
    第75节:第七章 依依明珠行(3)
    帘外,婆子的声音轻轻地传来。
    伏在小案上的安承真抬起头,果然,暮色已经降临,夕阳昏黄绚烂。街道上的小贩开始收摊子,也有女人扯着嗓子唤自己家的小孩回来吃饭。
    一天,就过去了。
    她由丫环扶着,整个人轻飘飘地,脚下一点儿重量也没有,软绵绵地在一座桌子边坐下。
    掌柜与小二连忙过来巴结:“姑娘要吃点什么?房子要几间?我们这儿的鱼肉羹最最地道,姑娘要不要来一碗尝尝。”
    “地道还不快去端来?”婆子发话,“另外拣些干净菜式上来,姑娘吃得高兴,有赏!要吃得不好,我就把你的店门砸了!”
    “保您满意,保您满意!”掌柜赔着笑,弯着腰退开,自去吩咐厨房。
    丫环问小二要了白开水,把面前的杯子烫了烫,再从茶壶里倒出一杯茶,送到承真面前。
    菜很快地上来。有粉玉茭白、葱脍胁条、三花鱼子、芙蓉锦鸡,一大碗碧莹莹的莲蓬汤,还上了一小碗鱼肉羹。
    丫环在一旁打扇,婆子把各式菜夹到承真碗里,车夫不与主子同桌,已经在另一边要了菜吃开了。
    到底是大府人户调教出来的人,分寸一点不比王府差。
    她又过上了郡主娘娘锦衣玉食的生活。
    不用在马车上过夜,不用吃那淡而无味的阳春面,不会有人在一旁总惹她生气发火……她的头发梳了最时兴的三仙望月髻,戴着珍珠的头饰,身上的衣服是最好的料子,香薰过,因此时刻散发着一股清雅的香气。
    这才是她自己。
    那个,头发也不梳,只穿粗陋纱衣的女子,就像是她不小心做的一场乱梦。
    她安安静静地吃完饭,由丫头陪着进房间。被褥铺好,准备安歇。
    “明儿。”她唤那丫头,“要是蜡烛熄了,你要记得点上。”
    “是。”
    丫环乖巧地答应了。一会儿婆子吃完饭上来,换丫环下去吃饭。小二已经把洗脸水送进来,婆子服侍着承真洗了手脸,再替她卸了首饰,长长的头发编作一根长辫。忽然想起了什么是的,婆子从身上掏出一只小小的布囊,道:“这是昨天夜里,成公子托我给姑娘的。”
    承真上床的动作僵了僵,不过很快,她脱掉了鞋子,淡淡道:“扔了它。”
    “可是成公子说,有了它,姑娘好过夜……”
    “我叫你扔了它!”婆子的话还没说完,承真忽地翻过身来,尖声叫道。
    那个可恶的、讨厌的、不要脸的成欢!
    那个没良心的、背信弃义、见色忘利的成欢!
    这位安姑娘,一路来挺温顺乖巧的啊!婆子被她这副模样吓了一跳,忙迭地扔下那个小布囊,再也不敢提“成公子”三个字。
    一夜无话。承真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望着帐顶的刺绣久久不得入眠。好在丫环倒也尽职,一宿烛光都没灭过——不对!
    丫环根本没起来过!
    一支蜡烛,同样也不可能点亮一个晚上!
    承真被自己的发现吓了一跳,偷偷在纱帐里转动脑袋,视线慢慢地,经过帐顶,经过屋子的横梁,经过漆黑一片的窗户,经过立在墙边的橱柜,落在桌上——
    果然,那里,只有一滩燃完了的烛泪!
    天哪!
    一股声浪从丹田直冲喉头,老天爷原谅她打扰整家客栈客人的甜美睡眠——呃、呃、呃咳咳咳,她努力把那声窜到嗓子眼的尖叫吞回肚子里去。
    因为她看到了一样东西。
    靠门边的墙角,一个小小的黑布袋子里,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那就是,充盈了整个房间的亮光的来源。
    咦?什么东西?承真很好奇地下床,把它捡了起来。
    里面有颗圆圆的东西,她一拉袋口的丝结,一颗发着光的珠滴溜溜滚了出来,光芒瞬间照亮了她的脸。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吗?
    掌心托着那颗珠子,她好奇里合拢手,光芒还是从指缝里透出来,而且,似乎隐隐要透出她的整只手掌,把她的手映得几若透明!
    好好玩的珠子呀!
    她站起身来,随手把那黑布袋子往地上一扔——等等,黑布袋子?好眼熟的黑布袋子……婆子说,成欢送给她的那黑布袋子!<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