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一只血圣兽上艰深的数学系是理所当然的事。
    “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参考书?”
    除了一些专著,还有许多题集。
    “平时可以做题。”
    “为什么?”难道是为了考第一?
    “有趣。”
    有趣?一只吸血的血圣兽居然说解这些变态的数学题有趣?
    这是什么世界呀?
    还有两只网球拍,几个网球,这只血圣兽显然还很健康爱运动。
    收拾完之后已经十点多了,杜随又很尴尬地想现在做什么。
    “你,你要洗个澡吗?”
    “我习惯早上洗。”他已经盘腿坐在地板上(并且不知为什么故意不坐在地毯上),闭上眼睛准备练功了,听了杜随的话眼睛也没睁一下。
    “那,我去洗了。”
    没有回答。
    杜随自己去洗了个澡,穿着浴袍出来的时候金墨还是一动不动盘膝闭目打坐。
    以杜随的修行倒也能看出他的神体已经不在体内了,不知道去了哪里遨游。
    杜随心念一动:有上回的事,这家伙难道不怕我偷袭?
    突然警觉,想必是用这个法子来试探我!
    于是她便不看金墨,自顾自坐到沙发上,咖啡一杯接一杯的灌。
    彻夜练功这种事,杜随从来没干过,也不觉得自己受得了,眼下只能靠咖啡提提神。
    可惜她的体质对咖啡因从来都不是很敏感,而且人往往越不想做什么就越会那样,没一会儿杜随就困得不行了。
    在睡魔和对金墨的戒惧之间摇摆了一阵子以后,杜随还是屈从了自己的欲望,爬上了床。
    这天晚上她睡得很不好,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分尸,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弓虽.女干,一会儿梦到房子被火烧了,一会儿梦到自己还是在一无所有的四年前,老板性骚扰,她抗拒结果被炒了,走在异国的街上恐惧着下个月的房租。
    同居之后
    第十四章 同居之后
    杜随早上是被穿过窗纱的顽皮阳光照醒的,她睁开眼,想起今天是星期六,便舒舒服服地闭上眼睛,突然听见有一点动静。
    想起来了,家里还有另一个人在!杜随一惊。立即坐了起来。
    然后便看到,金墨坐在一张她的半圆餐桌旁的酒吧椅上,穿着浴衣,头发湿漉漉的,正在喝一杯牛奶。
    好健康的画面啊,如果不知道画里的主角其实是一只形貌古怪,举世仅有的野兽的话。
    “早,早上好。”突然想到自己的睡姿可能全被他看在眼里,杜随的脸红了一下。
    他漆黑的眸子看了她一眼,转了开去。然后才有点不情愿的漠然说:“早。”
    一般而言,杜随此时应该说“你已经醒了?”“晚上睡得好吗?”之类的话,但是她只是瞪着金墨手里的牛奶,诧异地说:“原来你……也吃人类的食物?”
    金墨已经喝下了最后一口,淡淡说:“我有一半是人。”
    这是杜随第一次听到他谈起自己的构造,有点迟疑地问:“金墨……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吗?”
    这话听来古怪异常,金墨的回答也很怪异:“他就是我。”
    杜随一直很难想象两个灵魂融合的方式,此时听了这话,也只觉头大。金墨又接着说:“如果你是问这是不是他父母给他取的名字,不是。”
    “哦?”这倒是很奇怪。
    “这是我的名字,我的眼睛是金色的,角是墨色的,所以叫金墨。”
    杜随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呢?于是就问了出来。
    “我没有父母,他们也不知道有我了。我来上大学之前,想到很快要到十五岁,以后不便再见他们,就把他们的记忆消除了。”金墨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一丝伤感。
    杜随却觉得心里有种柔软的东西触动了一下,金墨,难道竟是这样……温柔么?是不是不想伤害他的父母,才这样做的?
    是啊,他有一半是人类,和完全的血圣兽是不同的,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滥杀无辜,才放过了自己?
    如果没有血圣兽附体,这个男孩,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不是也渴望温暖?是不是也为自己的不同迷茫挣扎?是不是也在黑暗中偷偷哭泣?
    正当她用变得柔和的目光去看金墨时,金墨赫然走到衣柜旁边,褪下浴衣来换衣服。
    杜随骤然见到他在自己面前如此自若地裸体,一下子脸都红了。
    “你……”
    金墨应声看了她一眼,眼中意思好像是你又不是第一次见了,突然大惊小怪做甚?
    杜随长到二十五岁,又怎会没见过男人裸体,但此时却有点心慌意乱,更想起之前他曾对自己轻薄之事,连忙跳下床,说:“我去做早饭。”
    金墨蹙了蹙眉,没说什么。杜随已经冲进厨房了。
    开玩笑,不能再如此了,无论如何,自己和他绝不能住在没有隔断的studio里头,私人空间简直是杜随生存的必要条件,这妖怪大概也觉得自己的裸体他也可以随便看吧。害得我平日裸睡的习惯也不能维持,昨晚做恶梦大概就是为此吧?
    看来,也到了要买一套大一些的房子的时候了。杜随想。
    她这几年收入不错,在法国两年挣了有十来万欧元,在非洲黑了那个酋长五十多万美元,回国当合伙人,这一年多进账四百多万人民币,除开花销,大概也剩了七八百万身家,算得一个小小富婆。要买处房子,只要不是townhouse,也尽够了。
    杜随一边把煎好的omlette(一种法式煎蛋)装进盘子,一边洒上她喜欢的一种法国奶酪té和培根切成的碎屑,从烤面包机里取出烤好的吐司,把两份早餐拿了出去。
    金墨吃得很香,杜随知道自己只要做,手艺还是不错的。但是当然她也没指望听到夸奖的话。她倒了一杯橙汁,一边吃一边继续刚才的想法,唯一麻烦的是时间太长,要是期房,怕不要等一年半载?便是现房,装修也要两三个月。
    如此看来,只好先租一处房子,再慢慢找好的房子买下。
    杜随一念至此,便去给自己相熟的一个房产经纪打电话,嘱他这两天就要找到。
    金墨听着她说“十万火急,三天之内一定要搬”,居然还是没说什么。杜随挂了电话,倒是有点讪讪的望着他。
    “嗯,今天我们要去买张床,顺便添置些东西。”
    金墨不置可否。
    杜随知道沉默的意思即是默认,虽然不太舒服,也不敢表示不满,自己去洗手间洗漱更衣去了。
    杜随开车带着金墨先去了宜家,买了一张藤床,并被褥等物,又买了一张写字桌和工作椅,到一楼的物流中心办了托运。
    金墨也不挑,也不发表任何意见,最多是杜随一再要求他选择时,随手指一下。杜随也就不再问他。
    出来时已经中午了,杜随忽然想起动物园附近有一家不易找到的俄国餐厅,笑说:“我今天馋得很,想吃奶油大虾和罗宋汤。”
    两人去美美吃了一顿。
    杜随见时间还早,又想讨好金墨,便决定去给他买些衣物,金墨自是无可无不可,杜随有鉴于他早上的表现,也不再问他。他们去了中友,杜随先是在esprit给他买了一件棕色外套,两条裤子,又在便宜的苏格兰飞人买了几件t-shirt,休闲衬衫,买了一双nike慢跑鞋,一双yonex的网球鞋,想起他也需要正装,又去hugo boss的专卖店买了一套夏季的深烟灰色二件套薄款西服,一套条纹三件套意大利式紧身西服,一件黑色薄呢即膝大衣,留在店里改尺寸。末了在丰联广场找到一双英国式古典系带皮鞋,精心配了三条领带,两条丝质领巾,又买了一条hermès的米白色粗羊毛围巾,几件范思哲的衬衣。
    这一番逛下来,没买到什么特别合意的东西,倒已经花了将近七万。杜随深有感慨:中国市场的男装真是太烂了!心中极不满意,决定最近找机会去欧洲购物一次。
    晚饭在东直门的为食家吃的,粤菜做得很地道,虽然是家常菜,倒也合杜随胃口。
    杜随发现金墨对人类的食品也是有偏好的,明显吃得没有中午多。
    回到家家具已经送来了,于是又开始布置,立刻就变得拥挤,把杜随精心营造的效果破坏殆尽,杜随看得惋惜不已,更加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第二天早上杜随醒来时金墨已不知去向,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回来,竟然隐隐有些担心。
    她开始上网看合适的楼盘,突然手机响了,是房屋经济的电话,告诉她已经有几个合适的地方了。
    于是这个难得的星期天就耗费在看房子上了,看了七处,最后敲定罗马花园的一处两居的公寓,月租一万二,把杜随心疼得不行。
    金墨一直到九点多才回来,尽管杜随再三告诫自己,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你去了哪里?”
    金墨倒没不理她,很合作地回答:“山西。”
    杜随吃了一惊。“去山西做什么?”
    “捕食。”
    这样直截了当的说法总让人觉得很难接受,不过杜随还是很理解,并且好奇地问:“你又吃了什么妖怪?”
    金墨大概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些,告诉她说:“一只五百年的雉鸡精。”
    杜随觉得很有趣,像个小姑娘一样坐在地毯上抱着腿,笑吟吟地抬头问他:“好吃吗?”
    他居然也不自觉地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嗯,道行有点浅,血淡了点,不过雉鸡的味道不差。”
    杜随埋怨他说:“你该把它的肉身也带回来,我们就有烤野鸡肉吃了。”
    金墨居然又解释说雉鸡的原形太大,不算尾羽有六米长,带着飞行极为不便云云,又另外说明这么老的雉鸡肉也粗得很,并不好吃。
    这两人此际说得融洽,不知情的人看了只道是极温馨的场面,若有附近的妖怪听到他们谈话内容,只怕一时三刻便要晕倒。
    继而杜随告诉他明日要搬家,金墨早上第二堂有课,下午两堂课,是没有时间的了。杜随虽然自己上学那会儿天天逃课,倒也不劝金墨这么干,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存在也没什么益处。
    星期一杜随又请了假,先送金墨去学校,然后找来搬家公司开始搬家,自然也有许多东西要添置,一直忙到下午才算初具规模,她自己的studio也只好委托经纪人代行出租,心里很是舍不得。
    这新房子是两室两厅两卫,一个装饰华丽洛可可风格的客厅,半打通同样风格的餐厅,一个可以用作实验室的厨房,主卧有三十平米,带一个卫生间,另一个卧室也有十八平米。
    说实话杜随并不喜欢这种华丽纤巧的风格,外表太华丽了,自然会有碍于表现内涵,她选中这里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别的更差;第二是主卧的一面墙都是落地窗,连着半弧形的一个大阳台;第三是可以和金墨分开使用卫生间,不使他看到一些隐私的东西,比如说洗液啦,洗完澡忘了收的胸衣底裤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时把持不住,何况他们之间的火星早在刚见面那会儿就点燃了。杜随不想和他发生太亲密的关系。倒不是因为她保守,也不是因为金墨不是人类,自然更不是因为他看上去比她小十岁。
    可能是因为太危险吧,杜随想,因为知道这段关系不是自己能力所能控制。倘若他爱上自己,自己却不爱他,只怕到时日子会过得惨烈无比;若是自己爱上他,他不爱自己,当然就更加悲惨了;倘若两人都没有感情,那么比同居更糟的就是作为sexpartner的同居。关系越紧越难控制,这点道理杜随还是深知的。她也知道金墨未必明白,就算明白也不在乎,哪天若是兴致来了,恐怕不免要为所欲为,所以加意提防。
    看看时间快到了,杜随就去学校接金墨。金墨到新家看了一眼,在他的房间安置下来,杜随问他如何,他只说了四个字:“不及原来。”杜随高兴之余相信血圣兽原来也是一种有审美品位的动物。
    这样,正式开始了杜随女士与血圣兽的同居生活,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比杜随想象的要快,这只能说人类作为一种如此脆弱的动物能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