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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福建福州网友
(一)从诚到沫,从吴总到陈总。
就是变了字,多了字。总差不过两字,却是6年的天各一方,两端的彼此只能默默思念。
一方的不解与怨恨,一方的沉默与痛心。
如果没有那6年的奋斗,诚与沫将情归何处。是缠缠绵绵到地老天荒,还是到最后彼此互送一句珍重,转身成陌人。6年的时间很长,有足够的时间让丑陋的毛毛虫,羽化成蝶。也有时间让曾经的刻骨铭心,随那云烟消云散。6年后的再次牵手,续写了物欲横流的都市童话和天下有情人的最终话。对吴总来讲,他的美丽又多刺的小刺猬回来了,他满足了。对陈总来说,他的温暖怀抱,与宽阔肩膀她可以再次拥有,她可以让他的孩子有一个圆满的家庭,她圆满了。陈总是个有福气的人,但她的路走的异常艰辛,从脆弱,敏感到一天天蜕化成与 吴总并肩而立,走的是步步艰幸,有离别之痛,生产之痛,沉默之痛,不能告知孩子父亲是谁的锥心之痛。
经历一切的颠沛,却不曾放弃最初美好,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她是受之泰然而又倍加珍惜,能够把理智和情感调整得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她玩弄于指掌之间,所以这样的人是有福的 。
这样的女人,也是难能可贵。
在女人感叹没有好男人的叹息间,男人也在疑惑为何没有好女人。
是变幻莫测的女人错,还是永远你不懂的男人错。
奉劝一句,真正的爱情路是上天去的险峻的荆棘之途。所以请不要放纵你的爱情,也请不要让欲望的利箭靶你射中。一朵初春,早熟的紫罗兰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不是人人都能让她芬芳扑鼻,她是馥郁也请记住不能持久,只有一分钟的芬芳与喜悦。陈总的离开能让吴总等待,明白真正做到爱一个人,记住一个人,靠的不是你的一点两处的优点特长,偏偏就是捉摸 不透的不能迁就。接下来吴总与陈总的路还有多长,天有不测风云,所以把握当下珍惜点滴美好。祝福吴总与陈总至生活琐碎中到白头偕老。
也谢谢秋波给我们带来篇在生活中把爱情演绎的有血有肉的小说,但在我们寄情于小说中,更应该要仰视自己。
(二)
诚跟其他言情文男主一样,都是事业有成,风度翩翩,桃花朵朵开。
想当然,他也深爱女主。
其实,抛开这金玉外表,他其实就是个人。平平凡凡的一个人。有七情六欲。会冷,会饿,会受伤,会有欲望,会有迷茫,有其他凡人所有的一切。
诚他是个幸运的孩子,俊秀的外表,雄厚的背景,。沫说他朱门酒肉臭。我觉得不是。应该说他敢于利用一切。他敢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而赚取第一桶金。而他也敢利用自己得天独 厚的背景,而投资于房地产开发。不得不说,他是个聪明的孩子。至少他不会躲在父母的翅膀下,充当社会米虫。
你不能说,当他一遇见沫,就得从斑斓蝴蝶便成清心寡欲的和尚。应该要给他时间适应。佩服人的一点,不是他的一帆风顺,而是他在困难中力挽狂澜。
他在学会爱一个人,也在相信着这一切。
很难说,诚的天性是不是就该如此,但我想后天也有不可磨灭的因素存在。
17岁时的女人教会他如何性,以及用钱可以买到全世界的论调。
22岁时的女人教会他现实论。捅破了17岁时迷茫的那层窗户纸。
一切似乎天注定,又像每个人都应走过的路。
诚的本性不坏,是的,我也觉得,不然就不会有跟沫的初次接触,
也不会有西部捐资,以及汶川的救灾。每个人都会有疑惑诚为何会与那帮人交往。因为他们本性不坏。但是,诚比他们多了份责任心。至少他会在有婚姻时不会做背叛婚姻的事,当然前提必须自愿的。他是爱沫的,虽然前期他自己没发觉,或者发觉但又觉得没有那么深。不然他就不会再沫怀孕时而觉得结婚。不结婚是可以的,因为有很多办法可以解决,毕竟我们 所处的不是万恶的旧社会。他可以把沫推上手术台,去迎接锥心刺骨的痛。或者干脆让她生了就好,无名无分,或者更狠可以把孩子带走。
但是他不能,因为他爱着沫。很爱很爱。他不忍让沫哭,让沫痛,因为他知道沫很爱孩子。别提是他们俩的结晶。还有他不忍让外界的人对沫的母子点点指指,他的女人应该是享受世 界众人膜拜,而不是让人说三道四。
所以,不婚的他说话颠三倒四。不外乎什么,只因爱上了。
真正的爱情是经过千山万水的。6年前的打破世俗观念,门第之间。6年后的再别重逢,牵手重来。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
等待是残忍。生命是弄人跟有限的。
爱情如烧炭,在火燃起时,就应浇灭,不然就变成炭灰。
可是,诚与沫的爱情,应该是真诚与美好。
恋爱是课程,婚姻是艺术。
会不会有沫所说的7年之痒,应该会有的。
因为他们都是凡人。不能去苛责他们。
可是与其去假如,假设。
不如想着如何去经营。
毕竟,已经过去,
隧道已弯曲,不能在复重前路。
但是新生的他们应该是知足的与懂得的。
珍惜该珍惜,放弃该放弃的。
在珍惜的时候好好拥护着。
在放弃的时候绝不悔恨。
诚最大的优点便是,他能像爱人一样包容着沫的任性。
能像父亲那样收纳着沫的不安全感。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新浪黑龙江哈尔滨网友
这文让我相信爱情!让我相信永恒!只是不是每个人都有福气遇到并珍惜,保存拥有。一直以来对言情文我是不屑的,很偶然看到这篇文,在我的印象中,国内的言情基本是这样的几个路子:小资、小市民、小白、小儿女,或者高干文也脱了了小儿女之态,俗气的要死,没有任何相爱的理由王子和灰姑娘就相爱了,没有任何铺垫,高干女儿就爱上贫民帅哥了,不 过是作者自己的梦想和臆想罢了,哪有无缘无故的爱,尤其是很多文白痴女、狂放女
小寡妇被钻石王老五爱的如火如荼的,而且基本要么卖过身、要么和别的男人失身、要么流产过,要么不美也无才,要么除了美一无所长,我就想作者做白日梦吧,当读者弱智?想让 所有的女人以为不可爱也可以被爱,总有一个王老五会等自己?
新浪黑龙江网友一个读书不好的人
网络上浏览的小说我很少有拜读完的,总是觉得不如手握一卷那么厚重,然而这部书,却给了我所有复杂的情绪,就伴随着简单的情节推进和两个人的心路历程,在书本和现实里游走,好象有丰富的小布尔乔亚情结再慢慢的滋生,这无疑是所有爱书人心理隐藏的最脆弱的本原。阅读的过程似乎已经没有了情节的漂移,就剩感觉和思绪自由的却又是有规律的与文字的亲密接触。我的语言这时候是苍白的,苍白到隐藏了复杂的感觉却无法倾诉,但这样也很好,能准确说出来的其实恐怕更不真实,我想作者也一样,理想和现实的交界到底在哪,这个答案又清晰也模糊,而且每个读者都不尽相同,只要有一点的打动,有一点曾经的影子,还苛求什么呢?但我还是苛求的,因此愿意与作者如沐春风般的交流,想在残缺与圆满中找到作品的完美,这时候人是矛盾的,痛和喜悦也是并存的,所以我愿意读下去,这部小说无疑是有理想的又在现实中愿意寻找理想的人一本寄托梦的笔记。
这部小说让我想起茅盾文学奖的获得者麦家,他写的《风声》就采取的这方式,他就是把小说从不同人的角度分别描述,同一件事不同人的感悟和观察是不一样的,读来也颇有意思。 作者很有作家天赋,只有天赋不能培养。bookbao8.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新浪吉林网友
喜欢这个爱情故事,希望有个美好的结局。诚是所有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英俊又多金,身材魁梧又健康,任何女孩都会心动的,一从开始的玩世不恭到最后只对沫一个人钟情,实在 难得。
也喜欢这种叙述方式:分别以男女主人公为第一人称描述,一个字好!和《翻译官》有些类似;这本书也很好,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结局很美好叫人高兴——也是贫苦女大学生 和高干子弟的爱情故事,而且女主人公因生活所迫也曾是坐台小姐……值得一看啊!
新浪河北网友
一口气看完了,我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作品了,让我一会哭,一会笑的。在你的文章里提到北戴河,很荣幸我也是北戴河人。欢迎你到北戴河来玩。
新浪阿尔及利亚网友
偶然看到这篇小说,一口气看完了现有的章节。作者写的很好,人物塑造的个性鲜明,又让人觉得他们很真实,好像真的有一个这样男人一个这样的女人,真的有这样一个故事。
只是,比较第一卷和第二卷,显然作者分别从男女主人公的视角来阐述故事,这样有好处,我们可以看到同一个事件的两种感受,但是,在情节推进上,这样又比较缓慢,或者说看了 第一卷,对第二卷可能就没有强烈的阅读欲了。不知道,作者打算怎么办,是不是有更好的办法来进行叙事视角的变换?
新浪北京网友:倾“诚”之恋----重创下永难忘怀的情感
倾“诚”之恋----重创下永难忘怀的情感
这是一部我时而微笑时而眼含热泪看着的小说,这是部多年不曾在网上看到的让我反复阅读充满人情和亲情的爱情故事。作者娓娓道来的一个王子和灰姑娘的童话,还是让我感叹不已,我甚至真的希望有这样的感情这样的诚和沫存在,虽然小说未完成,我心里还是涌动出一句古老的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我由衷的心里话,因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这个故事里 是那么美好。
在越来越世俗化和个人主义的时代,还有多少人和我一样相信爱情,希望有爱情真的存在?作者俨然是,但是作为一个研究过心理学的人,我却想对诚的爱情婚姻观进行一个直率的剖 析。
诚是个家世极好,自身条件也极好的优秀男人,这点作者着墨不多,却清晰明了。红色贵族后代、北京四中毕业,美国念过两年高中,后入军校,英语流利,管理能力出众,年纪轻轻拥有一个大公司,涉及房地产、贸易和海外工程承包。这样的男人三十多岁,不想结婚或者不婚主义并不奇怪,这并不是代表我赞同他的做法,而是接受这样的人生观和事实存在.
2005年美国50位基督教领袖排名第一位的杰克斯牧师有这样的一个观点:今日世界最大的衰败是婚姻的衰败,国家越强盛,婚姻越脆弱.人不能对最亲的人付出爱,也不能接纳 最亲的人的一切。
如今的国内就存在杰克斯牧师所说的婚姻的问题,很多人都对婚姻持怀疑状态,连婚都不想婚。一开始的诚就是这样一个风月无边的男人,有当下无数有钱男人的通弊:养情妇、找小姐,找刺激,不想被婚姻套牢和束缚,享乐和游戏人生。他根本不想结婚,过去只能在婚姻中得到的性和女人不仅可以随时得到,而且能极其丰富的得到,他的不婚是基于自我感觉的 ,他一定觉得完全可以一辈子这样快活下去.
但是那个叫沫的女孩一点点进入他的世界和生活,他们在一起的过程我们都已看到i,那是一个他自己追求来的女孩,是一个把第一次给他的女人,出于责任和情感,父性的唤醒,诚下决心娶沫为妻。然而沫离开了他,带着他的钱,“打掉”他的孩子,不在意他给予的婚姻承诺决然离去。对诚那样一贯强势,在感情上称王称霸做主惯了的男人来说,沫在温柔相待 后留下的决裂让诚久久回不过神来,他是那么地不习惯被人辜负啊,以前一定是,从来都是女人们扯着他的衣襟让他留下来或者争取自己留下,如今沫不争得他的同意就走了,他肯定不能接受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想这时的诚才能领会以前别的女人被他辜负时受的伤痛,他才会明白感情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荷尔蒙决定了男人就是要挑战和征服。没有被狠狠刺伤过,就不知道自己有多么po